(一)水泥搅拌桩施工要求
(1)水泥搅拌桩处理场地内首先应挖除根茎土、建筑垃圾等杂填土,浜塘路段及场地低洼处地表泥泞,机械安装就位困难的,应抽水清淤,分层回填碾压密实适宜厚度的粗粒土料做为施工面。
(2)水泥搅拌桩停浆面为场地平整面下约20cm,搅拌桩施工结束后,挖除桩顶浮土,回填50cm砾石砂,并在砾石砂底面以上20cm和顶面各铺设一层土工格栅,碾压密实后作为路基垫层。
(3)常规单向搅拌水泥土搅拌桩应采取全桩长“四搅四喷”工艺。水泥搅拌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,确定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浆量、灰浆经输浆管到达搅拌头喷浆口的时间、预搅下沉速度、提升喷浆速度、搅拌转速等参数。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,并应使搅拌提升速度与输浆速度同步。
(4)制备好的水泥浆液不得离析,泵送必须连续。水泥浆池宜设两个,一个搅拌池用以控制配比,另一个做泵送池。拌制浆液的罐数、水泥和外掺剂的用量及泵送浆液的时间应有专人记录。
(5)单桩开钻后应连续施工,严格控制起喷和停喷高程,不得间断。如遇停机或机械故障停喷,应及时记录中断高程,待恢复正常后立即复搅,复搅重叠长度不小于1m。如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,应采取补桩措施。
(6)为保证桩底端施工质量,当浆液到达出浆口后,应喷浆坐底30s,使浆液完全到达桩底端。对桩身上端1/3桩长范围,应采用复搅措施,将此范围内的浆液分两次喷入,使搅拌效果最佳。当喷浆口到达桩顶标高时,宜停止提升,搅拌数秒,以保证桩头的均匀密实。
(7)整桩喷浆搅拌结束后,为使软土与水泥浆搅拌均匀,应再次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沉入土中至设计深度,再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提升出地面。
(8)施工间隔期间,应及时清洗集料斗和全部管路中的残留浆液,直至基本干净,以防止浆液硬结堵管。
(二)水泥搅拌桩竣工检测要求
(1)水泥搅拌桩的质量控制应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,施工中必须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。重点检查水泥用量、桩长、搅拌头转速和提升速度、复搅次数和复搅深度、停浆处理方法等。
(2)桩体质量与强度应满足各龄期设计要求,成桩3天内可用轻便动力触探或静力触探检验桩身均匀性,抽检率1%,且每处理路段不少于3根。
(3)成桩7天后,应采用浅部开挖桩头(深度以停浆面下50cm),目测检查搅拌的均匀性,量测成桩直径,检查数为总桩数的5%。
(4)成桩28天后(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时),应进行单桩荷载试验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,检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.5%,且每处理路段不得少于3点。
(5)经桩体触探与荷载试验后对桩身质量有怀疑时,应截取桩体试样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,抽检率为总桩数的0.5%,每处路段不得少于3根。
(6)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如下表,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。
以上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检测说明,仅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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